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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的南瓜为什么叫李白南瓜?

350 2023-01-27 05:36 admin

白色的南瓜为什么叫李白南瓜?

"银栗"又名"李白",是2003年最新育成的世界上第一个高品质白皮西洋南瓜新品种。它除具有细腻粉质香甜肉质之外,更以特殊的外观在众多的西洋南瓜品种中独领风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便风靡港、澳、台及东南亚市场。"银栗"为杂交一代品种,全生育期90天左右,植株长势强健,节间较强,茎蔓较粗且硬,叶片肥大,叶色浓绿,坐果率高,

为什么叫李白南瓜呢?因为里面是白色的,里白,取了个诙谐的名字李白。

白色的南瓜里面外面都是白的,所以叫李白。

民国短篇 | 刺玫

- 文 / 陆长君

苏蔓玫爱死了红色,这一点早已为麻木眠醉于烽火烟尘中的沪上人民所熟知。

苏蔓玫也最适合著红色,这一点沪上的女人们无人能堪出其右。

民国时期的沪上乃是一个圈地自赏的歌女,水袖迎风,长裙@地,兀自在军阀混战的炮火声中引弦扬吭。商女不知亡国恨,世人皆道沪上这歌女是个薄情之人,薄情到漠然置了尸横遍野皆不看,犹立于碎瓦颓垣之中对镜饰额黄、描长细而黑的春黛、用西洋人不纳关税的口脂涂腻着薄嫩的红唇,做着顾影自怜的故国旧梦。

世人皆叹憎沪上,而沪上之人则皆叹憎苏蔓玫。只因她确是整个上海滩最美的女人,仿若掬尽这座繁盛的畸异的口岸城市所有的光芒俱点入眉,美的孤傲又凉薄。

残月挂上冷而锋利的枯枝,淋漓下满地霜白的泪花,连秋风也为其情所动,默然哀怀了许久。困于危难之中的国家的夜也更甚浓重了几分,万籁无声,街衢诡寂,平民们早已各自归家去了,徒留那西洋人开的歌舞场,犹还红飞翠舞,一厅如昼。

飞彩凝辉的百乐门舞场,球状的穹顶以金漆绘勒着西洋神使图,陆离斑驳的八角水晶灯下旋沥下的光影很是镂金铺翠,叠叠绸缪如雾绡,披洒在女人的玉身上。

不知是谁曾说,苏蔓玫这女人,美得该死。

这话总有人听了不解,可凡是看过她一眼的人,便可立刻领会了。

那女人玲珑巧嫩的雪足上蹬着一双金色的跟鞋,身上是一件红底狂绣大叶金边牡丹及踝旗袍,姣好婀娜的身段被修勒的一览无遗,她十分不吝展露丰仪,腰际两侧的叉竟嚣张地直开到臀下,隐隐露出一双白细而直的蹁跹如灵鹤的腿。

她确是极美,不过是自厅室的一头往另一头走去,却不动声色地夺尽了阖室的光华与侧目。她确是十分适合穿红色,婚嫁时方可见的灯红如炎,狂妄猖獗而锐意逼人,著在她身上时却分外妥帖,不骄不躁之余反而平平多出了一分旁人绝不曾有的艳媚十足,瑰丽如生了刺的红玫瑰般招摇而现,一霎时黯却所有适才还在男人们怀中柔腰软献的女人们的颜色。

是了,苏蔓玫确是该死的。自她著红,沪上的女人便再无人敢著红。

众目昭彰,那女子不置不睬神色讶异的众人,桃花眼流炫着星光,迈动着雀跃的步子奔向角落那个男子。哦,她果然是朝了那位公子而去,那位笔挺俊逸世上无双的沈家大少爷,沈明哲。

一束明光之下,身著玄色西装的男子只在望向她时方才徐徐展露了一分笑容。他优雅如英国绅士般地伸出了一只手,去邀眼前艳绝沪上的女子跳一支舞。而那女人,也欣悦如孩童,将自己柔韧如玫瑰枝的瘦腰递到男人手中,精致的脸庞酡色飞染,堪堪不过是一个陷入爱河的少女。

适才戛然而止的西洋舞曲再次奏起,奏的恰是苏蔓玫的最爱――西班牙探戈曲“Por una cabeza”,沈明哲蹬着黑皮鞋的足下圈步划出一段只她方能迎合的舞步,而那灵动的红娘子恰如他掌中振翅的红蝶,只为他一人羽翼翩然。

世人皆说,苏蔓玫是沈明哲外包的女人。

出身民国闻名的富商之家的沈明哲并不是个单身男人,他早已在三年之前便迎娶了手握重权的上海市市长赵志G的金枝玉叶赵雯菲。

至今犹有人记得四年前那场婚礼的盛大,盛大到纵然是在东三省危亡之际,也引得举国为之惊动。

可对于苏蔓玫来说,这并不是一桩好事。只因那场婚礼的盛大,已在无知无觉之中垒成了压身的罪孽,无时无刻不在折碾着她的清白而矜傲的脊骨。

“苏蔓玫是有妻儿的沈明哲的外室,是坏人家和的贱女人。”

人世间的飞短流长最不忌恶毒,纵然苏蔓玫再怎么才情卓绝,再怎么璞玉浑金,也总有人于背后说嘴不停,以恶言罗织成网,去囚锢一个原本水洁冰清雪心玉质的灵魂。

这话传入耳时,正吸烟的苏蔓玫不过朗朗一笑,那笑声磬鸣如玉碎银铃,连串的爽直与肆无忌惮,被人听了指定要说放浪。

“外室?哪家的女儿做了人外室还是完璧一样的身子?又有哪家的外室平白背了个下贱的名声却从不为那风流之人所相认呢?”

苏蔓玫将红艳的唇瓣吻上夹在笋指间的象牙制的烟嘴,重重吸进了一口尼古丁,卷烟一头橘黄色的火星突地一跳,衬的猩红色的蔻丹愈发刺目。

“我倒是宁愿做他的外室……”

缪缭的奶雾像是团扯不清缠不开的白丝线 , 自女人的唇瓣之中流窜而出,袅袅直上,乳汁一般流淌入云堆似的鬟堆,又做面纱绡将她的姿容半隐了去,直将那双噙满了落寞与自讽的媚眼扑的愈加迷离了起来。

纵然是流言如何不堪,沈明哲却从未承认他与那刺玫一样的女人之间有情意交织。 他那般吝啬,竟吝于对她袒认分毫爱意,徒以乏淡如水的友情二字去掩饰刺痛她的每一分关切;他又那般心狠,以深情为藉引她深堕泥沼,将她的芳心紧攥在手还不够,还要她日日Q眠于一场痴心妄想的绯梦,守着一个苍白而可笑的贱名。

苏蔓玫深深爱眷着沈明哲,这爱意深重可抵她全部的严尊与骄傲,她的确是下贱,只因她做梦都想做他“名正言顺”的外室。

“爱情?我还要什么爱情?!女人能有多少个十年呢?他已夺去了我全部的骄傲,还指望我去爱谁?又拿什么去爱?”

醉到玉山倾颓的苏蔓玫歪倒在西洋大皮沙发上,烫做时新西洋大卷的一头鬈发乱洒在瘦销的肩头,朱红色的旗袍为烈酒浸的秽湿,领口直敞至雪白酥嫩的双峰,阖屋皆烟弊潘砩享沟木破腚僦

苏蔓玫并不擅于饮酒,很不及沪上列位谙于交际的名姝佳丽的本事,区区两盏白兰地便目眩头昏了起来。苏蔓玫也不适于饮酒,一把身骨孱弱到甚至有些忌酒,酩酊后时而胃浪翻叠,呕苦连连,还伴有近乎可夺人性命的绞痛。她原本从不沾酒,可自沈明哲开始日日流连于群芳圃后,方才添了这么个恶习。

就手边一只水晶杯饮下最后一口伏特加,苏蔓玫已是醉态酣浓,她不耐烦地踢掉了晃荡在足尖的跟鞋,而后信手一指身旁的小丫鬟,声扬地轻浮而孟浪:

“去,让他来!就说我酒灌的多,这会子正闹胃痛。”

话音堪落,女人便就着压顶的腻重的昏意睡去了,满面春泄如烂芳残霞,肿胀的眼皮遮匿起撩人心魄的桃花眼,红玫瑰瓣的朱唇咕哝不清,犹还醉呓着那梦中的人。

直至月色透过镂花白纱帘温柔地抚上那张泪痕斑布的秀脸,方才有人走进门来,合臂将那捧纤腰拢抱而起,送上鸾床。

苏蔓玫原本并不是个寡廉鲜耻的女子。与之相悖的是,她比寻常女子更要些严尊,甚至要的有些偏执,偏执的近乎惭卑。只因她生来并不真如那娇柔妩媚的红玫瑰在春阳的眷顾之下安稳长成,而是自风饕雪虐之中杀尽锋芒,血冶而出。她亦是一枝玫瑰,只不过愈加锋利明锐,周身凛凛着危险的尖刺,无时无刻不自矜傲骨,只在沈明哲的面前方才戒备全卸,温柔异常。

沈明哲初遇她时,她还不是那枝煞却沪上所有女子风华的红玫瑰,尚不过是为人踏践蹂躏入泥沼的一枝烂红,却始终不肯就死,顽决地撑持着尚存的最后一缕息气。

那是在1925年― ―国共联合的国民革命军堪堪结蒂出北伐友谊、锄阀惩奸的革命浪潮尚还势如破竹的时候。

春的苹风抚醒了沪上的群芳万艳,恰如滚滚如洪水的革命大势,一泻千里,所向披靡。久伏于黑暗之中的人们仿若一夜之间将亡国灭种的危难撕开了一个破口,自那破口,四万万炎黄子孙窥见了春光万丈,此后日月生芒,作作其辉,摇摇欲坠的中华民族几欲重焕新生。

十七岁的沈明哲海归而来,这位自不列颠帝国名校医学专业毕业的青年才俊甫一落地,便引得上流社会的所有少女名媛折腰献媚。

而彼时的苏蔓玫,不过是一个被命运所遗忘的弃儿,虽有家有双亲,却始终如流徙在天地之间飘零无所托寄的蒲草,坚韧又无助。

初遇的那一夜,西风吹得冷而急,星子摇摇乱坠在天幕之上,被流咽的凄风刮碎成散落各处的棋子,而那垂视人寰的司命的神使落子生根,硬是将两个本该一生无所牵系的人布入同一盘命局。

春日的夜冗长而料峭,沈明哲自酒会之中抽身,摆脱自家的侍从和汽车,倾身墨一样的夜中,欲孤身去寻个清静,卸尽一身粉饰太平的罪孽感。

彼时已至深夜,冷月的余辉洒的苍凉而冷漠,遗泄了满地的碎银花俯首称臣在他的皮鞋之下。就着残冷月与瘦西风,沈明哲漫步在静谧的街衢上,行人渐稀,电车也停睡在了车站里。而他髓海尚微醺,周身溢散着驱不走的酒气与脂粉气,熏撩的连春的夜风也暧昧了三分。

却也不知走了多久,在步经一条小巷的时候,他平生第一次看到了那个累他牵挂纠缠了一身的女子― ―彼时犹还只有十四岁的少女的苏蔓玫。

十四岁的少女,被人欺打如病弱的猫儿,却不肯折弯檀栾修竹似的腰脊。施暴的人毫不知悯惜,她却也不知服折,不喊不求,一壁无比硬倔地护着自己琼璧般清白的身体,一壁无声地耐忍着歹人的暴行。她那般无依,那般无助,头顶落下的拳脚像是凌虐着花骨朵的急风骤雨,捱不过的漫漫长夜,不见天光。

而后是苏蔓玫从未曾想过的雾散云开,是雨过天青,是几乎淬死糜烂在薄情的风月里的红玫瑰,总算等来了将她眷顾垂照的一束春阳。

自小熟习西洋剑术与东方拳脚,应付几个卑劣泼皮于沈明哲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他将那执拗如强牛似的人儿搀扶而起,抚净她染血的眼角,抚平她淹蹇的薄命丛生的褶皱,抚顺她惊悸愁郁的韶华岁月,也抚愈了她垂死无望的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苏蔓玫与沈明哲是两个迥若云泥的人。他生于膏粱锦绣,而她生的孤苦,自小便没了母亲,只剩家中一个时常打骂她的继父。他一路安泰,顺风顺水,而她早早就尝遍凄风苦雨,荆棘塞途。

许是心生悯怜,他发觉她自小受尽家中责难,于是他便给了她一隅屋檐予她偏安;他发觉她时而因不肯退让、凛凛然咄咄逼人的性子而履受嫉恨她之人的折辱,于是他为她撑起一方天地,任她妖娆恣意、万媚横生,任她在他的臂膀之下蓁蓁其叶,做那天地间最独一无二的好女子。

后来这才情卓著的女子曾挥笔写就: 于我而言,他是这人间唯一引我甘愿折腰倾醉的景象。是暮春时节窑瓷为与细雨初逢而妆点的天青之色,是银河跌落在平野无垠所飞溅而起的灿烂星火,是Z荷不盈清风拂撩的娇弱。

不可收拾而又头也不回地、苏蔓玫爱上了这个在她的狼狈而惨澹的前半生里度予她无限温柔的男子, 红玫瑰的爱情不动则已,一动便是惊天动地,百折无悔,至死方休。

不负沈明哲所望,苏蔓玫在他的羽翼之下长成了上海滩最美丽的女子,也是最富才情的女子。

铜壶刻漏,滴滴点点积成潭水之深的情意,又为爱欲的素手轻轻浅浅一拨撩,便流淌成了二人相依相伴的优游岁月。

纵然朝夕共处的时日已不短,沈明哲还是时而为这女子的才情所惊绝,她的文字亦如她的人,笔笔皆是杀不尽的锋利与筋骨,却又在行间字里无处不涌动着少女风雅婉约的脉脉春情,她是危险与温柔的混合体,锋芒逼人而又窈娈婉媚。自命悦女无数的沈明哲抑不住为这枝生着尖刺的红玫瑰所引,为这雪颈抻扬自矜傲骨又不吝袒以绕指之柔面对他的女子所引。

在苏蔓玫岁至及笄的那一年,沈明哲送了她第一束红玫瑰。

娇艳灼人的红玫瑰,柔嫩如少女肌肤似的瓣萼还挂悬着几颗清透鲜亮的水珠儿,恰是一个堪堪自水中出浴的少女,累带空气也湿泛着朦胧而缠绵的潮意。

十五岁的苏蔓玫将那束捧在怀中,溢了满目的爱与温柔,雪容犹露稚色,人面与花交相辉映,各自旖旎,恰如西洋油画中那曼立垂颈的少女,纵然是彼时已是沪上知名的青年才俊的沈明哲,也于无所遁形之中被她的艳美杀的怦然。

危险如她,竟从不曾让那分让他怀念终生的年少心动得以幸免。

于是苏蔓玫为自己改了个字,为遵孝道,权且承了那将她弃置荒野的父亲的名姓,丢了那个懦弱又卑怯的“怜”字,改唤蔓玫。夭夭枝蔓,瑰丽如厮。

沈明哲说她起的好,于是牵出一个和暖如春阳的笑容,温柔地垂下头,抬起大手抚弄着她柔顺的发顶,轻轻唤了她一声:“小玫。”

一霎时仿佛眼前有春光荡澹,锦霞飞迸,苏蔓玫旋即便彻底溺死在了沈明哲那双润朗如失华明月的眼睛里。几乎是同时而兴,苏蔓玫花苞一样玲珑的心中恣蔓而生了一个念头,圈地成悍地如金的囚笼将她这只玫瑰花妖困镇其中。只是她始料未及的是,来日里那念头又将会化作一把横比于胸前的断玉之薄刃,稍不经意便会果决而利落地刺穿她最后的生机与念想。

那念头是:此后天上地下,任这世间万千好儿郎,她只嫁这眼前人。

可令苏蔓玫始料未及的是,世事究极还是锱铢必较,吝啬如旧王朝善妒的小脚女人,从不轻易遂人心愿。纵然是她芳心倾负,匪石匪席,韧如固守磐石的蒲草之丝,沈明哲却似乎总也不欲施与她一份光明磊落的爱,以至于一些时候,连时有时无的关切与温柔,也日渐如和隋之珍,斤斤计较了起来。

苏蔓玫爱的热烈且张扬,这爱恰是一把夏夜里烧的无所惮忌的猛火,燃得鲁莽天真而又沉雄悲壮,危险十足却又异常引人神往。苏蔓玫时而让沈明哲为她迷醉倾倒,而更多时候,却又让他为灼为燎,急欲遁走,徒留她一人在夜色霜凉里燃点着心里的一丛卑微又高傲的爱意。

苏蔓玫确确然太过高傲。她伴在他身侧十年,曾在万籁俱寂之时抚过他疲惫而又孤独的脸廓,也曾在朝阳初露的窥视之下吻过他精致的眉眼。她目睹过他每一次风生水起与黯然失魂,却始终背着一个不光不采的名头。飞短流长,天下闻矣,而她心里却深信着,深信着她才是这世上最有资格留在他身边的女人。

只因苏蔓玫高傲的几乎偏执,恰如那不屑于抖枝弄叶招摇身姿以邀人赏玩的红玫瑰。十年相伴,她不争不抢,自始至终虔诚无比地奉信着她心中那关于爱的箴言,她笃信,凡是不矜不持,以艳姿与肉欲强邀而来的爱,皆不得天长地久。

是故当他为七星拱宸、为太多娇俏美丽的贵小姐所蜂争蝶绕,当他的身边裙浪如云、胭糜脂烂时候,她宁愿一人拐去西洋人开的小酒馆,一人饮酒,兀自蜷进新式的不列颠布艺沙发椅里,静静地抽一支细长的纸烟。

她固执地以为,那些个投怀送抱的女子,爱的太廉价,太卑微,她不欲那般卑微,却不成想恰恰成了最卑微的一个。她用默然与顺从宽谅了他所有的不羁与放浪,而他却宁愿与她渐行渐远。

沈明哲与赵家小姐婚配的前一夜,苏蔓玫几乎喝光了小酒馆里所有的烈酒,棕澄色的苦涩液体灌了一杯又一杯,从朱红的唇流入,淌过喉管,烧穿心肺,烧穿肝肠,烧穿青葱岁月每一寸入骨入皮的妄想。

原是夏里的夜,晚风却吹得分外料峭,午夜少女扬着玄色的裙摆,将明月含进了衣襟里。浓妆艳抹的苏蔓玫吃醉了酒,朱红色旗袍的领口被她自己撕裂至了左腋下,春光急欲迸如雷电,喷薄而出。她一脚甩丢了跟鞋,嗫嚅着,昏昏沉沉,踉踉跄跄,一崴一跌地走到了沈明哲的面前。

那是她十年来第一次不再对他骄矜自持,却何奈为时晚矣。

她倾身入了他的怀中,将一捧瘦腰软入他的手掌,她踮立着雪白的裸足,梨花带雨,泫然着吻他,带着粘稠而又涩重的爱意吻他,那吻滚烫而绝望,自沈明哲的剑眉烧至他的唇峰。她口中呼出的酒气与脂粉香混融在一起,香艳又稚嫩,撩弄着他冷漠的心。

“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就是要这个吗?你们男人,不就是想要这个吗?!”

他一臂横开她,她却开始撕扯着自己的衣衫,“尊严、骄傲,我不要了,全都不要了,我只要你,只要你……”

那样骄傲的她竟对他解衣投怀,欲以情色为邀去挽回这一段死不瞑目的感情,沈明哲的心痛如针刺,他蛮横地将她嵌入怀抱,紧拥几乎勒骨,他几乎是疯狂的索吞着她的肤体之香,贪婪如吸食鸦片的亡国之徒。软在他怀中,苏蔓玫却突然间啼出了声,悲Q如绝,像是雨打霜劈的红玫瑰,零落满地残红。

那一夜,苏蔓玫便在沈明哲的怀中睡去了,眠得香甜又无助,她不记得曾发生过什么,只记得她是昏在了一桁红纱帐里,而他身上那股子淡淡的茶木香,周全了她一夜的好梦。

翌日,金色的日影刺入她姣好的眼廓,而她眠醒,却发觉一身衣衫如斯齐整,而身旁那人,早已不知何时一去不回。

于是那朵娇嫩的红玫瑰,在凉秋来朝的第一缕日影的珀照之下,泣出了声。

西洋丝质镂绣纱帘将日光筛成雾一般的金粉,一簇一簇泄入卧室,滚烫成薄被上一团一团缠枝的花绣,也慰干了女人眼角的水痕。

苏蔓玫自睡梦中转醒,哝呓着撑坐起软烟罗一样的身子,沈明哲还是和从前一样不知何时早已离去,留她一人宿在这空荡荡的屋子里,苦苦痛熬着,无人管顾的弃儿一般一点一点醉醒。

她带着嘲意地扯了一个苍白的笑,不知是在嘲那逃走的人,还是在嘲伶仃的自己。腹中传来的那阵绞痛尚未解缓,她却犯了烟瘾,于是乱着头发爬下床,扑到桌前去找烟,烟盒却不知在何时不翼而飞了,她又不屑地一笑,再次翻身上床,从层层褥榻之下摸出了一盒崭新的哈德门,抽出一根咬在浓艳如血的朱唇间,悠悠然地点燃。

“没用的男人。”

苏蔓玫慢慢地吸着烟,烟雾如流泄的水乳,钻出朱红的唇,扑渗如黑亮的鬟堆,而后蹿消而去。长年累月的酗酒、吸烟,已消磨掉了她身上本就残存无多的健康。她已不再是沈明哲在十年之前的那个春夜里见到的那个倔强又固执的少女,岁月在她精致的脸上留下了痕迹,那是日益丰足的艳媚与成熟。她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在上流人士中间虚与委蛇,学会了跳西洋人放荡的舞步,任裙尾如霞荡,任身软如水缎。她学会了许多许多,只唯一不变的,是那腔子对沈明哲几乎自暴自弃的爱意。

一支烟燃尽,堂屋蓦地传来了叩门声,苏蔓玫滞了一滞,而后随手扯了一件红色丝质绣白梅披肩往身上一裹,便去开门。

她开了门,只见门口站了一位著淡粉色绸纱洋装的小姐,正泯笑看她……

― ―

沈明哲原不欲去赴苏蔓玫的盛邀。

他坐在办公桌前的黑色软皮椅里,看着眼前桌上的那纸泛着玫瑰香的绯笺,撑臂沉思了良久。

那是独属于她的字体,是女儿家轻易写不来的瘦金。坚韧孤傲之中,还掺着几分凛凛峥峥的贵气,打眼看去,满纸的萧萧意落与风樯阵马。落款一个“玫字”,在他眼中灼灼盛绽出了玫瑰色的雾影,最后落定成了那人姣好出尘的面容。

那近乎卑微的词句,近乎是恳求,小心翼翼地邀他赴会,去见二人最后一面。他长舒了一口气,却不只是怅然失落还是如释重负。她总算还是看透了,看清了。她说她要往杭州去了,去听西湖月夜的清风吹响诗人的玉笛,去看杨柳岸晓风残夜,她总算愿意放了他、放了自己,去过一个人的好生活了,只是临走之前,尚有心愿未了,她还欲望他最后一眼。

沈明哲望向窗外,月色如雾如纱,如刀镂似刃裁,竟是极美,和十年之前初见她的那一夜一样美。隐隐泛着玫瑰之色的薄雾裹缠着皎白如璞玉的月亮,恰如两个难舍难分的恋人。

沈明哲眼前蓦地一恍,好像那美的羞煞群芳的女子正袭着一身朱红色及踝旗袍,一步一步地自月的倩影之中向他走来。

他时常为自己的感情而感到疑惑。他恨透了她的深情,那深情如枷如锁,囚的他几乎不能呼吸。可恨透之余,他却又那么流连这份深情,好像一个被宠的娇纵的孩童,无论他如何顽赖不堪,都不用担心她会弃他而走。爱N?沈明哲屡屡自问。牵挂她,关切她,欲时而看到她,却始终不欲为她妆嫁。如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斟酌许久,沈明哲方才戴上礼帽,决定赴她最后的盛情。

德产的黑色汽车驶上了午夜的沪上静谧的街头,开往街角那家西洋人开的毫不起眼的咖啡馆。苏蔓玫最爱那里的蓝山,在沈明哲结婚之前,她常挽着他同去,那时她偎在他的臂膀之下,微扬着雪颌走过世人的侧目之中,好不得意,他便笑她傻。那时她不过是一个为了他的一个凝了笑意的抬眸便可欢欣雀跃的孩童,直至眼看着那西装革履的男子牵着那位眉眼乖驯的小姐的手在神父面前立下字字铿锵的誓言的时候,她才知她确确然是傻。

沈明哲在苏蔓玫惯爱坐的那个角落里找到了她,他是那么了解她,了解到入骨入皮,了解到仿佛仿佛与她的魂魄已混嵌一体,了解到让她痛苦又安心。

深夜时分,咖啡厅已不点电灯,全凭四壁交映的烛火照明。一片惨惨淡淡的昏黄里,苏蔓玫依然著了一身绸制朱红色旗袍,跃动的火苗恰是两团金纸掐出的花钿,贴勒出那张精致美好如玫瑰花瓣的脸。她还是那般爱著红,一身鲜红之上狂绣着大叶牡丹图,竟也险险压不住那股自她皮骨里渗出的艳绝。沈明哲默然不语,径直走了上去,甫一落座,便听得她口中喝出惊人之语

“沈明哲,娶我。”

苏蔓玫明晃晃地盯着他,一双桃花眼直直盯入他的心底,她那般勇毅,总算任她的爱意汹涌如流水,崩腾而逝,将他冲荡的无所遁形。

“娶我,沈明哲。”

见他不语,她便再次开口斥令,神勇而果敢,她确确然是最锋利的红玫瑰,张扬着恣生的枝蔓,将他死死地裹困其中,挣扎不得。

“我无所谓名分与待遇,也不要你施与任何条件。我亦可自凭本事过活,我只要你让我做你的女人,外室也罢,就像旁人说的那样也罢,身份名节又算什么?人究极还是活给自己看的。明哲哥哥,我知道你亦是爱重我的,你怕我走,怕我离开,你担忧我,你关切我,是不是?”

她红着面庞,连带眼睛也泛着红,好像她从来就不是上海滩最美的女人,也不是什么民国才情最卓著的女人,只是那个十年之前他随手挽救的一个濒临绝望的少女,牵着他的衣角祈望着他的怜惜,她素来高傲如满身尖刺的红玫瑰,却独独在他面前柔软如水。

可任苏蔓玫这枝红玫如何骁勇无双,将尖刺撑立的如何锐意逼人,却总是因沈明哲翼翼轻轻地一个抬手,或是一个掀眸,便可原型毕露,轻易便败下阵来。眼前的男子不过是一刹那的惊厥,几乎不露声色,眼中的喜色如火树银光,昙花一现,以致她竟未看出分毫。他薄唇轻启,望她时眼底寒凉如沪上的冬日里几欲封凝成冰的东江之水,和以往所有她求爱的时刻一样,他只给了她轻如白羽的两个字。

“抱歉。”

如银瓶乍破,琼璧碎裂,只一霎时,这骄傲又绝美的红玫瑰立刻洒泪如瀑。

她久久望着他,眼中是刻的深沉的戚悲,他欲逃,于是避开那双媚动心弦的伤眼,欲看向别处去。

“那如果我死呢?”

沈明哲猛地抬头,竟似听不真切似的,一脸费解地望着她,而那人牵了一个怅然又明媚的笑重又开唇。

“若是我死呢?你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后悔不曾娶我?”

他喉中哽塞,竟许久不曾说出一个字。死?他知道她酗酒、抽烟,不过是喝酒喝伤了胃,又伤情许久,难免伤到了身体。 死?她会死吗?他竟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可笑至极,这乱世之中,死是一件多么寻常又无奈的事,而他竟从未想过她会死。

“沈明哲,再陪我跳一支舞。”

不待他回应,苏蔓玫已翩翩站起,将玉手递到他手中。沈明哲看了看那张姣好的芳容,究极还是不曾忍心拦臂挡开,任由着她援引着他走出咖啡厅,走进月色之中。她熟稔地将自己的瘦腰递到他手里,而后两人脚步携挪着,踩着满地细碎的银屑,伴着风轻如水,贴腰而舞。

冷月的银辉抚上她的眉眼,她美艳的面容,恰是红玫瑰在凄霜苦雨之中最后一次任性的盛绽,而后便是雨打飘零,遍地残红。

那样的她,足以成为他永世的梦魇。

后来据人们说,1935年初冬的一个夜晚,民国沪上最美的那枝红玫瑰从高高的楼上失足跌落,正正跌在那位将她养做“外室”的先生的足下。

月下一支舞毕,沈明哲辙将她送回她的别馆,临别前还叮嘱她早些安睡,莫误了清晨的火车。可那玫瑰一般的女子竟已倔强到了那般地步,兀自爬上了顶楼,而后足尖浅浅一挪,枯枝败叶似的跌进了冷月的怀抱里,跌在了沈明哲的眼前,跌做了无数片散落的玫瑰花瓣,任他如何哭嚎忏悔,声声泣血,也再也捡拾不起。

她还是那初遇他时的红玫瑰,爱的奋不顾身,爱的咄咄逼人,爱的情愿用一死,去验证他一生都不肯承认的一片情深。

只尚有一桩憾事,便是她还未曾来得及告知他,就在那日他自她的别馆离开之后,他的妻室― ―赵家的那位小姐曾登门来拜,那位小姐说,赵氏父亲已为他二人之事所愤许久,已在暗中布满谍线,若她不死,便是他二人一起死。

纵然恨怨至深,苏蔓玫究极还是未能忍心拉上那薄情的男人一同赴森罗,却也不知是自私还是无私,她固执地留了他独活在世间,兀自做了玫瑰花的信使摇曳着腰肢飞往天上去了。而他,却要用毕生的想念来抵偿她十年的情深不渝。于他来说,自她跌落的那一刻,好像这沪上一夜之间失了颜色。那朵曾引他的魂牵梦绕却又一直未敢亵渎的红玫瑰,究竟还是在亘长的心碎于伤情之中迢递远走。

上海的贵妇人们说,那位该死的小姐总算是死了。

死在玫瑰色的月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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